交通事故出院后营养费医院给写吗?
交通事故出院后营养费医院给写,对于营养费的支付,医疗机构的意见作为参考,营养费的赔偿,一般来说是结合所在地居民的平均生活费的比例来进行计算的,会参考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营养费。
【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赔偿义务人对医院开的医疗费、住院费等一系列的发票如果有疑问或者对这些票据的合理性不认可的,可以向法院提出质疑,但需要赔偿义务人承担举证责任。
医生开因交通事故受伤的病人出院证明不写须加强营属于违法养
不违法。
不写“须加强营养”,就说明责任人不需要赔偿营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
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发生交通事故后能要营养费
可以,发生交通事故后能要求营养费。交通事故中的营养费一般是指人体遭受损害后发生代谢改变,通过日常饮食不能满足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要求,必须从其他食品中获得营养所给付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医院出具的意见进行确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出院时的病假和加强营养应该在哪里写
诊断证明上写或鉴定意见上有。
用于证明误工费和营养费的赔偿。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交通事故出院后
出院之后肯定有!不可能住院的那几天有就把身体养好了,既然是交通事故,这个营养费是双方协商的,或起诉至法院后,根据实际情况,法院会判的。还有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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