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和有期徒刑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1、性质不同:有期徒刑是对犯罪分子长期剥夺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实行监管的刑罚方法。管制是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限制其一定自由,交由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方法。
2、适用对象不同:管制适用于罪行较轻,危险性较小的犯罪分子;有期徒刑是对罪行严重的罪犯的刑罚。
3、刑期不同:管制的刑期,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期限,最短是6个月以上。
4、规定不同:管制期间的犯罪分子需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只能在监狱中等待探监。
5、程度不同:有期徒刑是我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重的一种;管制属于相对于拘役来讲较重的刑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管制5个月和有期徒刑6个月有什么区别吗
管制和有期徒刑都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种,只是老百姓听到的更多的是有期徒刑,现实中运用的最多的也是有期徒刑,而管制现在运用的较少。两者来说既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相同之处在于它们都是人民法院对于犯罪分子做出的有罪判决,只是执行的方式不一样罢了,不同之处在于管制相对来说对于犯罪分子的生活影响较小,说最简单的一点那就是不用看守所羁押,监狱服刑,虽然受到一定的约束,但是毕竟他的人身是自由的,而有期徒刑就不一样了,它会对犯罪分子剥夺自由,会在看守所关押,最后会去监狱服刑,对犯罪分子的自由是给予了剥夺,这也是它们两者之间最主要的区别。
拘役管制有期徒刑有啥区别
拘役管制有期徒刑的区别:判决前羁押相抵不同、地点不同和待遇不同。
【法律分析】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交由公安机关管束和人民群众监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管制具有以下特征:(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不羁押在监狱、看守所等执行场所中,仍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也不离开自己的家庭,不中断与社会的正常交往。对罪犯不予关押,是管制刑与其他刑罚方法的重要区别。(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劳动改造,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限制罪犯自由主要表现在限制罪犯的政治自由、担任领导职务、外出经商、迁居等自由。(3)被判处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动中与普通公民同工同酬。管制作为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这一期限既反映了管制作为轻刑的特点,又不失作为刑罚的必要惩罚作用。管制刑期的上限虽然比拘役长,但由于管制只是限制人身自由,而拘役是剥夺人身自由。从性质上讲,管制仍轻于拘役。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剥夺自由刑的主刑,其刑罚幅度变化较大,从较轻犯罪到较重犯罪都可以适用。有期徒刑与拘役和管制,实际上三者是内涵和外延的关系,有期徒刑包含了拘役和管制,拘役和管制只是众多有期徒刑中的一种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九条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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