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房抵押权怎么实现
抵押权实现的前提条件是财产抵押所担保的主债务履行期限业已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其债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
期房抵押权的实现是指抵押权人在其债权己届清偿而未获清偿时,有权依法以折价或拍卖、变卖等方式处分抵押的期房,从而得到优先受偿的法律行为。要想抵押权有效,必须满足这三个条件:
1、抵押人是期房的预购人。
2、须签订有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3、期房抵押必须办理抵押登记。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三十三条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
抵押权如何实现
抵押权 的实现有三种方式。 1、折价方式。 抵押权人可以与 抵押 人协议,以折价的方式清偿 债务 。采用折价方式,也应在债务履行期届满 债务人 不能履行债务以后,而不能在订 抵押合同 时,在合同中约定在债务不能清偿债务时,抵押物就归 债权人 所有。因为,在订立抵押合同时,债务人处于紧迫需要的弱势地位,如果允许此时协议折价,易产生对债务人不公平的后果。即使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双方协议,也应当参照市场价格对抵押物折价,实行多退少补的原则。 2、拍卖方式。 拍卖又称为竞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方法把标的物卖给出价最高的人。采用拍卖的方式能够最大限度地体现被拍卖财产的价值,公平地体现抵押物的担保效能。有条件采取拍卖方式的,应当首先采用拍卖方式。 3、变卖方式。 变卖是一种普通的买卖方式,为了公平地体现抵押物的价值,要求变卖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 《 民法典 》第四百零一条 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期房可以办理抵押贷款吗
我们通常情况下将在建的、还未建成的、尚未交付使用的房屋称之为期房,开发商只要取得商品房预售资格许可证,就能够将期房进行预售。既然是可以出售的房产,那么期房如何办理抵押贷款手续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期房如何办理抵押贷款
如果需要办理期房抵押贷款,首先需要贷款人提供商品房预售合同、购房收款收据的原件和复印件、单身证明(单身人士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已婚人士提供)等等相关材料。然后银行会根据贷款人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则与贷款人签订贷款合同,发放合同框架内约定的款项。房产证办理之后,抵押到银行,结清贷款之后解除房产抵押登记状态取回房产证。
二、期房可以买卖吗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规定解析
根据这条法律规定,已竣工未交付使用的不动产,如果没有依照法律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不能进行转让。但是这项条例不涉及到期房,所以期房是可以进行买卖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45条规定解析
根据这条法律规定的要求,对于商品房预售的情况,还有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预售商品房再次进行转让的问题,需要由我国的国务院另行规定解决。但是国务院到目前为止仍然没有作出相关规定,我国的建设部出台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也没有对这些情况作出规定。所以从目前的实践情况来看,只要符合法律条款和履行相关的法律程序,期房是可以进行转让或者买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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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房抵押怎么办理
期房抵押权的实现需要债务人将该房产抵押给债权人后,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情形时债权未能清偿的,债权人有权就该房产优先受偿。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处分抵押的房地产:
(一)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债务人又未能与抵押权人达成延期履行协议的;
(二)抵押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而无人代为履行到期债务的;或者抵押人的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到期债务的;
(三)抵押人被依法宣告解散或者破产的;
(四)抵押人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擅自处分抵押房地产的;
(五)抵押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况。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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