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离婚能拖三年吗?
根据民诉法规定,一审简易程序应在三个月内审理完毕,普通程序应在六个月内审理完毕。拿到判决结果后,判决还没有生效。这时要看原告或被告有没有向作出判决的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如果判决一方不服判决内容,在接到判决书之日的次日起算,十五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一般会从接受案件后,在三个月内审结。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送达即生效。如果双方对判决结果没有不满意的,没有人提起上诉,那么在十五天上诉期过后,该份判决书即生效。简单说,如果仅有一审程序,用简易程序审理最迟三个月加十五天。普通程序审理最迟六个月加十五天。如果有二审程序,则再一审程序中再加上三个月。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你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那么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几乎不会判决离婚。这时,要等半年以后第二次起诉,再走一次前面的程序。综合来说,走完两次程序一般会经历1-2年的时间。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不想离婚能拖三年吗
不能,一般一审没判离,时隔六个月就可以再次上诉,法官就会判离,前前后后下来,就最多也就一年。
女方不想离婚可以拖多久才离婚
女方不同意离婚能拖六个月左右。一般一方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在受理以后需要在三个月以内进行审结,如果情节比较复杂的话,那么可以延长至六个月。如果法院没有允以离婚的话,那么需要在六个月以后才能再次提出离婚诉讼。相关法律规定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单方面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根据起诉方的起诉理由判断,是否支持双方离婚,不会因为一方拖延,就可以影响法院的判决的。女人不愿意离婚是因为孩子
孩子小时候都依恋妈妈,没有妈妈,爸爸再会做事,付出再多,也抵偿不了妈妈的爱。说句实在的,孩子小的时候,可以离开爸爸,但离不开妈妈。
女人想要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因为她们骨子里认为幸福的家庭最有利于孩子成长,这样的妈妈,宁愿自己受委屈,也不愿意让孩子被人看不起,所以说天下妈妈的爱是最伟大的。
然而,如果家庭不和谐,反而对孩子的伤害更大,孩子早晚都会体会到这一点的,不要觉得孩子小,感觉不到,其实孩子对父母之间的关系是非常敏感的,你们的感情好不好,孩子是心知肚明的。与其让孩子在不幸福的家庭中看似幸福,不如离婚以后找到更适合的伴侣,共度一生。女人不愿意离婚是因为脸面
很多女人在男人已经有了小三之后,还死也不离婚,好像男人出轨不丢人,她离婚反倒丢人啦!
这样的女人,一种可能是因为她们骨子是很传统封建的,多半都是贤妻良母,愿意吃苦受累,愿意为婚姻的面子,为了有个所谓完整才家,一个人撑着里子。
还有一种可能是,这样的女人当初嫁人的时候是很风光的,嫁的老公家境好,工作好,收入好。总之,是很让人羡慕嫉妒恨,所以,女人为了不让外人知道她现在实际并不幸福的生活,宁可委屈自己,也不离婚。
然而为别人而活,为虚荣而生,死要面子活受罪,这样的女人总是让人觉得很悲催!
不想离婚能拖三年吗
法律分析:可以。如果想离婚的一方起诉至法院,如果没有确切的证据和事实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会不准予双方离婚,之后当事人再次在六个月内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六个月之后在起诉的,会重新按上述程序处理,周而复始,是有可能拖三年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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