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与质押的主要区别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对债权人以一定财产作为清偿债务,担保的法律行为。提供抵押财产的债务人或第三人称为抵押人;所提供抵押财产称为抵押物;债权人则为抵押权人,因此享有的权利称为抵押权,为担保物权的一种。抵押设定之后,在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抵押物的变卖价款较其他债权人优先受偿。抵押物可以是动产或不动产,但法律禁止流通或禁止强制执行的财产不得作为抵押物。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其占有的财产优先受偿。其中,债务人或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或权利为质物。
主要不同是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仍由抵押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质押改变了质押物的占管形态,由质押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
质押和抵押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1、质押和抵押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有担保物的转移。在质押贷款中,担保物是由债权人保管的,抵押贷款则依旧是由债务人保管。
2、担保物不同。原则上,抵押的标的物以不动产为准,但不限于动产;质押的标的物,通常是动产、权利。
3、担保范围不同。质押的费用要更高,抵押法定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而质押还另外包括了质物保管费用,为保管质物,质权人要支付必要的费用。
抵押和质押的区别在于
一、抵押与质押的区别主要在于
1、抵押与质押的区别有:
(1)概念不同。抵押不需要转移抵押物,质押需要转移抵押物;
(2)标的物不同。抵押用于抵押的标的通常为不动产,如房产、汽车等。质押用于质押的通常为动产,比如不动产证、权利证、有价证券等;
(3)成立要件不同。抵押中抵押物可不转移占有,但需办理抵押登记。质押中质押物需要转移占有,但不需要办理登记;
(4)合同生效时间不同。抵押合同自登记日起生效。质押合同自质物或质权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二、抵押贷款的要求是怎样的
1、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2、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3、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4、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5、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6、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汽车抵押和质押的区别是什么?
*明显的区别,在于对用于担保的物品的处置权。
如果是抵押,那么在抵押结束之后,接受抵押的一方要将原抵押物完整的还给抵押方。
如果是质押,在质押期间,接受质押的一方,有权对质押物进行处理,如变卖等,只要在质押结束后,将等同于质押物的资产还给质押方就可以了。
抵押和质押的区别在于
法律分析:主要区别在于是否转移财产的占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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