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对烟花怎么样规定
1、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2、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3、第三十一条。燃放烟花爆竹,应当按照燃放说明燃放,不得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关于烟花爆竹的法律法规处罚标准
法律主观:
烟花爆竹的法律法规有《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具体规定有: 1、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国家实行许可证制度。没有许可证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可进行前述烟火活动。 2、在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人流量大的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各中小学校区、森林重点防火区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3、燃放烟花爆竹不能够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
法律客观: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第三条 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第三十条 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六)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第三十一条 燃放烟花爆竹,应当按照燃放说明燃放,不得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河北鞭炮最新政策
2024年烟花爆竹政策全国多地全区域全时段禁放烟花爆竹部分地区限定春节可放。
全国部分地方出台政策,规定全区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同时,也有地方允许在除夕、春节、元宵节等限定时间内燃放,具体情况应该视地区而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
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公安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以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2023年烟花爆竹燃放新规
1、四川成都
秋冬季节,成都大气污染的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和颗粒物PM10。为了力争更多优良天,并尽量降低大气污染物浓度,2023年1月1日起,成都将全域禁止烟花爆竹燃放,最大程度降低一次颗粒物污染。
2、四川南充仪陇县
2022年12月1日起,仪陇县城城区及新政镇、度门街道、柴井乡全域为禁放区,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放区以外的乡镇为限放区,限放区在春节、元宵节以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限制燃放烟花爆竹,有效期为5年。
3、四川内江
为了消除火灾隐患,持续改善内江市空气质量,消除燃放烟花爆竹对大气环境造成的危害,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11月18日,四川内江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该通告有效期5年,自通告公布之日起,内江市全部行政区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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