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公司不能辞退员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什么情况属于违法辞退员工的行为
在中国,企业或雇主必须遵守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不能随意辞退员工。以下情况属于违法辞退:
1. 未经过程序的辞退:企业或雇主在辞退员工时,必须按照相关的程序进行,包括通知、听证、协商等程序。如果企业或雇主未经过程序就辞退员工,则属于违法辞退。
2. 辞退员工的理由不合法:企业或雇主不能因为员工的性别、年龄、婚姻状况、孕育状况、宗教信仰、残疾等非工作相关因素辞退员工。如果企业或雇主以这些非工作相关因素为理由辞退员工,则属于违法辞退。
3. 辞退员工的理由不充分:企业或雇主在辞退员工时,必须有充分的理由。如果企业或雇主没有充分的理由,或者理由不合理,则属于违法辞退。
4. 辞退员工时未支付经济补偿:企业或雇主在辞退员工时,必须支付经济补偿。如果企业或雇主未支付经济补偿,则属于违法辞退。
5. 辞退员工时违反合同约定:如果企业或雇主在辞退员工时违反了劳动合同的约定,则属于违法辞退。
总之,企业或雇主在辞退员工时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不能随意辞退员工。如果企业或雇主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辞退,则属于违法辞退。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龄几年单位不能辞退员工怎么办
根据规定,员工在单位工龄满十五年并距离退休不足五年的,单位不能辞退员工,这是劳动法对老员工的保护。当然,如果员工自身存在重大过错,比如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单位还是可以办理辞退。
一、工龄几年单位不能辞退员工?
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才不可以辞退。职工能不能被辞退,还是要看,员工有没有违反《劳动法》和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员工是严重违反《劳动法》,用人单位还是可以将其辞退的。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哪些情况下公司提前通知下可以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综上所述,员工在单位工作时间长,如果工龄在十五年以上,并且距退休不足五年的,没有特殊情况,单位不能辞退。单位坚持辞退的,应当给员工赔偿。当然也存在特殊,如员工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或者被判刑的,单位可以解除合同。
以上就是关于什么情况下公司不能辞退员工,什么情况属于违法辞退员工的行为的全部内容,以及什么情况下公司不能辞退员工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您。
版权声明:本文来自用户投稿,不代表【易百科】立场,本平台所发表的文章、图片属于原权利人所有,因客观原因,或会存在不当使用的情况,非恶意侵犯原权利人相关权益,敬请相关权利人谅解并与我们联系(邮箱:350149276@qq.com)我们将及时处理,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创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