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护人员有哪些特殊政策
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近日下发《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的通知》,明确对于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中央财政按照每人每天300元予以补助;对于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中央财政按照每人每天200元予以补助。
医护人员关爱行动方案
湖北省人民政府副总督杨云彦3日在发表会上,湖北省制定了一系列关心医务人员的政策措施.下一位金投小编介绍医务人员的爱政策是什么
其中①改善医务人员的工作和休息条件,合理安排休息时间,加强健康保护,开展心理指导,加强人文关怀②对有家庭困难的一线医务人员家属,建立对口支援机制③实行医务人员临时补助,对一线医务人员发放一次慰问补助金,核增加业绩工资总量,实行卫生防疫补助金,开通工作认定渠道,鼓励建立特别保险④对有突出贡献的一线医务人员,包括团队
河南省抗疫一线医务人员优惠政策
优惠政策有:初级职称人员可提前一年晋升中级职称、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申报高一级职称免于一次业务考试,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可不受年限限制直接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
开辟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进入事业单位编制绿色通道。疫情防控一线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的医务人员,获得县级党委政府以上表彰的,以及获得记功、记大功奖励并已经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本单位有编制空缺的,由所在单位申报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人社部门直接办理进编手续。
优惠政策介绍
加大职称评聘倾斜力度。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在参加职称评审时,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优先推荐申报,优先评审。
加大表彰奖励、人才项目评审、年度考核激励力度。对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医务人员统筹开展及时性表彰和总结性表彰,及时落实相关待遇。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在参加2020年度百千万人才工程和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选的遴选推荐、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拨以及各地人社、卫生健康部门开展的人才项目选拨中,同等条件下予以倾斜。
给支援疫情的医护人员感谢信
1、2020年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中考考试成绩总分基础上加10分后参加录取,实行计划单列。
2、援外任务为1年期及以上的援外医疗队队员,在国外执行援外医疗任务期间,免于参加实践能力考试。
3、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参加新型检测试剂、抗体药物、疫苗、诊疗方案、病毒病原学和流行病学研究等疫情防控科研攻关一线人员,在一个职称晋升周期内,免于参加实践能力考试,直接申报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
疫情期间医务人员可以享受正常的工资待遇,并且获得补助金,临时性工作补助标准为:直接接触病例的每人每天300元,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每人每天200元。
一、医务人员身处一线的标准是什么?
一线医务人员是指疫情防控期间按照政府统一部署、卫生健康部门调派或医疗卫生机构要求,直接参与新冠肺炎防疫和救治一线工作,且与确诊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一线医务人员以实际参加现场调查处置、患者救治等工作情况为准,不受编制、身份等限制。
二、临时性工作的补助天数怎么算?
一线医务人员领取临时性工作补助的天数,按其直接接触确诊或疑似病例、标本 ( 含尸体解剖 ) 的天数计算。
对在重症危重症患者病区工作的一线医务人员,按实际工作天数的 1.5 倍计算应发工作天数。
对在集中隔离观察点工作的一线医务人员,按发现确诊病例的当日计算工作天数。
三、补助发放看不看行政级别?
临时性工作补助、一次性慰问补助、卫生防疫津贴等要及时发放,要向一线医务人员特别是救治重症患者的医务人员倾斜,不得按行政级别确定发放标准。值得关注的是,抗疫补助是医护人员应得的临时性法定收入,不受编制、身份等的限制,符合规定的医护人员都可按规定领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一条 对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参与传染病防治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抚恤。
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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