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分手财产怎么办
一般而言在同居生活中,双方各自生产经营所得应该归各自所有,如果为共同生产经营所得或者同居双方约定为共同财产的应该为共同财产。
《物权法》第99条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
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因此,在同居期间,二人共同使用或者支配财产时,不需要分割,一旦二人的同居关系解除,就出现了分割财产的必要性。
未婚同居
您好,同居没有领结婚证,分割财产时按照按份共有的关系进行财产分割,相关分割原则如下:
一、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
二、共有的财产,有约定从约定,如无约定,按照出资比例享有。
【相关法条】
《民法典》
第三百零八条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第三百零九条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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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分手财产怎么办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一般而言在同居生活中,双方各自生产经营所得应该归各自所有,如果为共同生产经营所得或者同居双方约定为共同财产的应该为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同居分手经济纠纷怎么算
同居分手经济纠纷处理方式如下:
1、先与对方进行协商,看能否返还。但是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进行起诉,由法院判决是否返还;
2、分手后钱是应该偿还的。主要看这个赠与行为的性质而定:
(1)如果是恋爱期间借贷,那么应于返还;
(2)如果是赠与,一看财物金额大小,二看是否以结婚为目的或者为条件的。
经济纠纷起诉的流程:
1、起诉和受理,这是经济诉讼的首要程序,需要当事人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法院将根据起诉书的情况来决定是否受理案件,对不符合法律要求的案件人民法院有权选择不予受理;
2、审理准备,审理前的准备需要多方来完成,人民法院在立案的五日之内将起诉状的副本发送给被告人,而被告应该在收到起诉状之后的十五日之内提出自己的答辩书;
3、开庭,在确定的时间应公开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在开庭前三日通知当事人和其它诉讼相关人员;
4、判决和裁定,法庭辩论终结后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做出判决。
经济纠纷的立案标准为: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综上所述,同居的双方分手后,如果财产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不需要分割,依然归属于个人,如果属于共有财产的,则可以依据其各自的份额比例来予以分割。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去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同居多年分手后财产如何处理
法律主观:
同居财产分手后的处理方式:个人财产不予分割,由财产所有人享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共有财产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且无法分割的,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如果双方构成事实婚姻的,共有财产应当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即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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