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的新政策是什么
公积金贷款的最新政策规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需要以所购住房的抵押为主,已经取消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的项目。
对于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不满六个月的缴存时间,可以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基本缴存证明合并计算;各个地方需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且持续推进异地贷款业务,推出来的新政策对于个人使用公积金贷款是非常有优惠力度的,同时取消了一些额外的收费项目,从而使得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更加方便。
苏州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公积金是可以用来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可以享受更低的房贷利率。不同地区对于公积金贷款的规定是不一样的,比如贷款倍数规定、贷款额度规定。一般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根据账户余额的一定倍数来确定的。苏州对于公积金贷款额度也推出的新的规定,那么2023年苏州公积金贷款新政是什么?一起来了解一下。
苏州公积金贷款新政策2023年
2023年苏州公积金贷款新政策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内容,其一是上调住房公积金的可贷倍数,其二是上调多孩家庭首套房首贷的额度。具体如下:
【1】员工公积金缴存在苏州大市范围内的(不包括工业园区),目前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按不超过账户余额的15倍计算,但贷款额度上限不变,即个人60万元,双职工缴存家庭90万元;第二次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按公积金余额的10倍计算,贷款限额不变,即个人最高30万元,家庭最高50万元。
首次公积金贷款的倍数由原来的10倍上调至了15倍,假设公积金账户余额为2万元的情况下,贷款额度从20万元上调至了30万元。第二次公积金贷款的倍数由原来的6倍上调至了10倍,账户余额2万的情况情况下,贷款额度由12万上调至了20万元。
【2】针对养育未成年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其中至少有一个是未成年)缴存职工,在苏州大市使用公积金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首次贷款额度可上浮30%。意味着首套房首次贷款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117万元,个人最高可贷78万元。
三门峡公积金贷款政策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是一种由国家和用人单位共同为职工建立的住房储蓄制度。符合条件的职工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建造、翻修住房等目的。以下为您详解公积金贷款政策和办理条件。
1、公积金贷款政策:
(1)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购房总价或个人账户余额的80%,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至90%。
(2)利率:执行市场利率,目前是3.25%(2021年2月25日现行基准利率)。
(3)还款期限:最长30年,视借款人年龄、贷款额度等具体情况而定。
(4)还款方式: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两种方式可选。
(5)申请条件:详见下文。
2、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个人条件: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定时间,没有贷款记录或贷款记录良好;年龄要求在22岁以上,且年满60周岁时还款期限未超过10年,年满55周岁时还款期限未超过15年,未超过公积金缴存上限等。
(2)房屋条件:购房、建房、翻修房屋的性质、类型、用途、面积等符合国家和当地限购、限价等政策规定;房屋产权清晰,无抵押或尚未办理抵押登记。
(3)申请流程:向公积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并经过银行的评估和审批。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贷款被拒的,可以在申请贷款前,在“小七信查”查看一下自己的信用状况,如果信用不好,就先缓一缓,等信用风险分不高,污点几乎没有时再去申请,就比较容易通过了。
总之,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一种便捷的购房方式,但在申请前需要仔细了解政策以及自身的条件,以免浪费时间和精力。
住房公积金新政策2023年
2023年住房公积金新政策具体如下:
1、租房提取公积金无需租金发票和完税证明。新规指出,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而此前,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还需要提交租金发票、完税证明等;
2、公积金贷款二套房首付降至两成。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再次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至20%。
公积金贷款的流程:
1、初审: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 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 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6、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8、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综上所述,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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