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事实认定部分上诉可以吗?
法律事实,就是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现象。
如果对裁决不服可以上诉。
《民事诉讼法》第164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行政判决认定事实错误
可以的,上诉是公民应有的权利,因此上诉门槛是非常低的。
行政诉讼中上诉制度是行政诉讼中的上诉是行政诉讼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所作的裁判,要求第一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对下级法院判决、裁定的事项进行审理的活动。中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1]
判决书下来了上诉还有用吗
法律分析:是否有用要看证据,不可一概而论。如果事实,证据,程序存在严重问题,那上诉当然是有用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胜诉方能针对事实认定提起上诉吗
理论上可以再以另外的理由和诉讼请求起诉,但一般同一一审法院给予立案的可能性较小,一般的做法是如果二审在法律适用上或者事实认定上存在问题,可以申请再审或者要求检察院抗诉。建议你带上资料去当地咨询律师比较妥当。
对判决书认定事实不服可以提起上诉吗?
法律分析:由于《证据规定》赋予了生效裁判的事实证明效力,后诉法院应受裁决的约束,除有相反证据推翻以外不得作出相抵触的裁决。那么,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判决书所认定的事实不服的,应允许当事人上诉。自收到判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五条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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