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赔偿金标准
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规定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
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按照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根据相关法律规,经济补偿金的具体计算标准如下: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经济赔偿金怎么计算工资标准
经济赔偿金是指受害者因受到损失而从侵权人处得到的赔偿金,主要包括物损、财产损失、精神损害赔偿金等。经济赔偿金的计算方式有多种,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按实际损失计算
按实际损失计算经济赔偿金,是指受害者因受到损害而支出的实际费用,可以从受害者的财务记录中计算出来,以此为基础,由法院根据实际损失的大小,判定赔偿金的数额。
二、按一定比例计算
按一定比例计算经济赔偿金,是指法院根据受害者的损失情况,按照一定的比例确定赔偿金的数额,一般比例从1:1到3:1不等,具体数额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三、按补偿比例计算
按补偿比例计算经济赔偿金,是指法院根据受害者的损失情况,按照补偿比例确定赔偿金的数额,补偿比例一般为1:1.5,具体数额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四、按损失程度计算
按损失程度计算经济赔偿金,是指法院根据受害者的损失情况,按照损失程度确定赔偿金的数额,损失程度一般有轻微、中等、严重三种,具体数额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总之,经济赔偿金的计算方式有多种,具体的计算方式需要法院根据受害者的损失情况,以及侵权人的责任程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后确定。
赔偿金的赔偿标准n+1
赔偿金的赔偿标准:
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
3、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4、客观变化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条,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赔偿标准是什么基本工资是指哪些
经济补偿金的赔偿标准如下: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需要发放经济补偿的情形如下: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
4、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5、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6、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1、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破产或者解散的;
12、劳动合同终止,地方有特殊规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公司裁员维权方法如下:
1、员工被迫辞职的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
2、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3、去公司注册地或实际工作地的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准备申请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公司信息打印件,相关证据材料。
4、单位若要求员工自己提出离职,而且不给赔偿,这种情况下员工应注意收集相关证据,例如保留聊天记录、谈话录音等,然后通过法院起诉的方式,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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