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继承没有公证的房产
1、继承者自行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有遗嘱的出示遗嘱等,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登记手续。
2、如果之前就房产继承发生了纠纷起诉到法院的,带着法院的调解或判决书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登记手续。
3、如果继承人同意,则可以先去公证机关办理房产公证之后,在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根据《继承法》第20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不需公证如何继承房产?这三种情况还是需要公证的
不需公证如何继承房产
不需公证如何继承房产?不需公证继承房产的方法如下:
1、首先要先提交申请人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原件)、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身份证明。
2、遗赠人的死亡证明。
3、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4、放弃继承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在不动产登记机构人员的见证下,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5、继承人已死亡的,代位继承人或转继承人可参照上述材料提供。
6、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材料证明等等,受理登记前应该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继承材料的查验。申请人签署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在完成对所有继承人信息确认后,对该宗不动产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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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证继承房产流程
不公证继承房产流程:
1、继承者自行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有遗嘱的出示遗嘱等,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登记手续;
2、如果之前就房产继承发生了纠纷起诉到法院的,带着法院的调解或判决书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登记手续;
3、如果继承人同意,则可以先去公证机关办理房产公证之后,在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登记手续。
房产的继承流程:
1、通知。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
2、表示接受或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表示放弃继承。未说明的,视为接受继承;
3、遗产认定。除约定外,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共同所有财产分割的,应当先将共同所有财产的一半分割为配偶所有,其余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4、遗产分割。遗产分割应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5、债务清偿。继承遗产应当依法清偿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纳税和清偿债务以其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查阅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遗嘱没有公证能进行房产继承过户吗
法律主观:
有遗嘱没公证房产能过户。继承可以分为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其中,遗嘱继承又分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公证遗嘱、口头遗嘱等,但不论何种遗嘱,都应当是立遗嘱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将遗嘱继承所得的房产过户,有两种途径:先公证,后过户。公证是过户的前提条件。在办理公证时,首先要向公证处申请继承公证,之后凭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到遗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房产遗嘱继承不公证只要没有法定无效事由就是有效的。法定无效事由主要有:行为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有遗嘱没公证,房产可按遗嘱变更。公证不是遗嘱执行的必经程序。由于遗嘱继承的房屋没有营业税、个税和契税,继承人只要依照遗嘱,并携带相应的材料去房管局办理房产过户即可。,《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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