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信用双公示
根据“双公示”模板的要求,对门户网站进行改版,在网站首页设立“城管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按照“双公示”的要求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相关内容。
定期对“双公示”工作开展阶段性督查,及时将督查情况进行通报。总结“双公示”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双公示”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建立“双公示”工作长效机制。积极做好迎接有关部门的考核验收的准备工作。
双公示制度是什么
“双公示”是指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作出决定后上网公示的制度、五归集行指5类行政管理信息数据归集工作,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奖励、行政监督检查。“双公示”要明确个人信息查询使用权限和程序,做好数据库安全防护工作,建立完善个人信息查询使用登记和审查制度,防止信息泄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大对“信用中国”网站、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各地区各部门信用信息系统、信用服务机构数据库等的监管力度,保障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确保国家信息安全。对于涉及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发布前应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
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公示栏
为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行为,推动政务公开扩面增容,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按照国家、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烟台市住建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推进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做实做细。截至目前,共在烟台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录入住建领域行政许可存量数据20738条,增量数据1844条,其中,烟台市住建领域行政审批管理系统智能化推送数据71条,报送率100%。
今年4月以来,市住建局主动与市发改委沟通对接,探索建立行政许可信息智能化推送机制,完成烟台市住建领域行政审批管理系统与烟台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实现监管资源共享,消除了传统人工录入方式给基层窗口带来的工作负担,杜绝了信息重复录入、瞒报、迟报、错报等问题,确保行政许可信息“应归尽归、应示尽示”。
下步,市住建局将以省级“智慧审批”试点建设为契机,进一步为企业和群众减负担、增便利,打造“智慧审批”住建样板。
原题:《烟台市住建局智能化推进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
双公示具体是什么期限
双公示是指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作出决定后上网公示的制度。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双公示数据是什么
法律分析:是指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作出决定后上网公示的制度。
法律依据:《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 第八条 加强对“双公示”工作评估和考核
各部门各地区要高度重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专业力量给予资金保障,确保工作扎实推进落实。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将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列为重要考核指标和考核依据,并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方式,开展自查、 抽查和督查考核工作。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对各部门各地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以上就是关于如何做信用双公示,双公示制度是什么的全部内容,以及如何做信用双公示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您。
版权声明:本文来自用户投稿,不代表【易百科】立场,本平台所发表的文章、图片属于原权利人所有,因客观原因,或会存在不当使用的情况,非恶意侵犯原权利人相关权益,敬请相关权利人谅解并与我们联系(邮箱:350149276@qq.com)我们将及时处理,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创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