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失胜诉权一定输吗?
丧失胜诉权不一定会输,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丧失胜诉权还能赢吗
不能。丧失了胜诉权,意味着失去了在法庭上争取胜诉的机会,胜诉权是指你作为原告或被告在法律程序中寻求胜诉的权利,一旦失去了这个权利,法庭将不会考虑案件或接受请求。
丧失胜诉权起诉还有意义吗
法律分析:丧失胜诉权就是说当事人仍然有起诉的权利,但是提起的诉讼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无法胜诉。胜诉权则是一种实体性诉权,而诉讼时效实质上是与胜诉权相联系的。胜诉权是法院可以依据实体法对其进行保护的权利。如果超了时效也就是说法院已经不能违反程序用实体法保护实体权利了。但是被告没有主动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情形下,原告仍有胜诉的机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丧失胜诉权起诉还有意义吗
丧失胜诉权起诉没有意义。
当事人已经丧失了胜诉的可能性,起诉的意义就会大打折扣。在民事诉讼中,胜诉权是当事人的权利之一,也是起诉的前提条件。当事人丧失了胜诉权,就意味着起诉的结果无论如何都不可能获得胜利。此时,起诉的目的和意义将变得模糊和不明确,既浪费时间和精力,也带来不必要的经济和精神负担,因此再起诉是没有意义的。
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应该在起诉之前进行充分的调查和分析,评估自己的胜诉可能性和起诉的意义。
丧失胜诉权一定输吗
法律主观:
丧失胜诉权不一定会输,胜诉权就是诉讼请求得到法院支持的权利。胜诉权是基于实体法而产生的,体现为法院对当事人权利请求的支持。如果权利人的诉讼时效届满,其请求权并没有消灭。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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