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我全责没钱垫付怎么办
交通事故中全责没钱垫付的解决方法是:
一是双方协商分期赔偿,达成分期赔偿的相关协议。
二是由受害方起诉,交由法院审理判定,法院会依情况,以及受害方的申请,强制执行。最后可就肇事司机的财产,依法进行拍卖赔偿。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肇事车主全责没钱垫付怎么办
法律主观:
交通事故中你全责没钱垫付可以与对方协商要求对方先垫付或者向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请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之后有权向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 人追偿。
法律客观: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全责没钱继续垫付医药费怎么办
可以直接报险,要求保险公司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根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请求其按照保险合同给付保险金。
交通事故全责的意思就是指交通事故是由于其中一方的违章行为引起的,应该由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另一方对事故不负责任。
当事人一方具有以下行为的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1、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后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一方负事故主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二十一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交通事故没钱垫付医疗费该怎么办
一:交通肇事的当事人没钱为伤者垫付医药费的,应这样处理:
1、伤者可以自己先行垫付或者要求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垫付医药费,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还可以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先行垫付,事后伤者或保险公司、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2、有下列情形之一时:
(一)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二)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
(三)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
(四)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五)依法应当由救助基金垫付受害人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及时垫付。救助基金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特殊情况下超过72小时的抢救费用由医疗机构书面说明理由。具体应当按照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核算。
医疗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于造成一定的人身伤害,为恢复健康而需要就医诊治,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当肇事者无力赔偿医疗费时,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1条规定:“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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