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婚姻无效方式有什么
对无效婚姻宣告,均采诉讼方式,由法院判决宣告。无效婚姻案件的处理,应当一律使用判决,并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其他纠纷,分别制作法律文书,且一审终审。对于婚姻效力的判决书,一经做出即具有法律效力,各当事人均不能提起上诉。而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问题,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请求法院进行调解、判决。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可以上诉吗
一、 婚姻无效 哪里宣告才可以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由于婚姻关系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婚姻关系是否有效关系到婚姻当事人的人身关系、 子女抚养 、财产和 债务 处理等一系列问题,无效婚姻由人民法院受理是适当的。 婚姻无效是指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 结婚条件 或没有履行法定 结婚 程序而缔结的婚姻,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 婚姻无效作为一种法律制度,是专门用来解决违法结婚问题的。 婚姻法 没有规定无效婚姻是由人民法院受理还是由 婚姻登记 机关受理。 《婚姻法解释(一)》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由于婚姻关系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婚姻关系是否有效关系到婚姻当事人的人身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一系列问题,无效婚姻由人民法院受理是适当的。 因此,《 婚姻登记条例 》没有规定登记机关可以受理无效婚姻,只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 判决书 副本后,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二、哪些人可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 结婚登记 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 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有 禁止结婚 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4、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综上所述,需要满足无效婚姻的先关条件范围,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一旦确认无效婚姻关系后,那么就需要对财产,和子女的 抚养 等问题进行处理,虽然不是有效婚姻,但仍然需要对这些问题进行相应的解决。
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是什么诉
法律主观:
申请婚姻无效: 夫妻一方申请 宣告婚姻无效 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 婚姻无效案件 后,经审查确属婚姻无效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 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 人民法院审理婚姻无效案件,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对婚姻效力的认定和其他纠纷的处理分别制作裁判文书。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无效婚姻有哪几种情形
法律主观:
无效婚姻有: 重婚、有 禁止结婚 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三种。 且无效的婚姻只能由人民法院作出无效决定,且被认定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 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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