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法律程序怎么走
工伤赔偿法律程序是:
1、申请工伤认定,要求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申报工伤的手续。
2、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经认定为因工受伤后,紧接着的就是要确定伤残程度。
3、申请工伤待遇赔偿,进行工伤待遇赔偿,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落实,不受侵害。
工伤赔偿诉讼书怎么写
法律主观:
工伤赔偿的诉讼程序:当事人应当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然后向法院提起诉讼;再由法院决定是否受理;决定受理的,则开庭进行审理;最后由法院调解或者依法作出判决。不予受理的,则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 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工伤赔偿的流程怎么走的
处理工伤赔偿,按照以下流程:1、申请工伤认定,由单位或者个人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认定为工伤;2、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3、待遇审核,员工或者单位根据医院的治疗发票确定相应的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赔偿走法律程序要多久才拿到钱
法律主观:
申请工伤赔偿的法律程序:
1、申请工伤认定,要求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申报工伤的手续;
2、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经认定为因工受伤后,紧接着的就是要确定伤残程度;
3、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即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赔偿,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落实,不受侵害。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工伤赔偿流程步骤详解
一、工伤赔偿的处理流程
工伤处理流程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维权所需要的法律程序。
1、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是对所发生的事故伤害是否算工伤的确定。只能由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来确定,一般为各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局,其他机关无权作出是否为工伤的认定。
注: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提交劳动关系证明,无法提供的,需要先通过劳动仲裁、民事诉讼确定劳动关系。
2、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对于存在伤残的,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确定伤残等级,进而确定工伤赔偿项目和赔偿标准。
注:对首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在接到鉴定结论次日起15日内,可以向省、自治区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再次鉴定。
3、请求劳动仲裁;
对于不能协商解决上述工伤待遇纠纷的,工伤职工需要先申请劳动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过开庭审理,作出裁决。
4、进行民事诉讼;
对于不服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结果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次日起15日内,提起民事诉讼,对起诉的工伤保险待遇,由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
二、工伤保险的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
1.工伤医疗费用:包括治疗工伤、职业病所发生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目录或标准的医疗费用;
2.工伤伤残辅助器具配置费;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伤残津贴;
5.评残之后的生活护理费;
6.若因为工伤死亡,则赔偿丧葬补助金;
7.供养亲属抚恤金;
8.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9.康复性治疗费用;
10.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用;
11.伤残等级在五级至十级且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经过报办机构的同意之后,该工伤员工前往统筹地区以外就医需要的交通、食宿费用等,工伤保险都可进行报销,但具体可报销多少,还需要看当地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12.劳动能力鉴定费。
三、工伤待遇计算标准(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1、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个月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个月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个月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个月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个月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个月
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2、1-6级伤残津贴(按月享受)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90%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85%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80%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75%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70%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0%
说明:
1)1-4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5-6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在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况下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5-10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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