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保全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诉前保全要注意的问题有:
1、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
2、申请诉前保全的前提必须是情况紧急。
3、申请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未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驳回申请。
4、财产保全裁定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诉前保全的前提是什么
法律分析:诉前保全的注意事项是:
1.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是指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正受他人侵犯或与他人发生了争议的人
2.申请诉前保全的前提必须是情况紧急,即利害关系人如果等到起诉后再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3.申请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未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驳回申请。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保全的强制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解除财产保全。
4.财产保全裁定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当事人不服,可以向作出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与本案有关的财产。财产保全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吗
一、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吗?
是可以的,诉讼前财产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因而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从而引发财产保全程序的一种形式。
1、适用的前提是不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将会使申请人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启动方式,只能依当事人申请启动;
3、担保,应当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
4、管辖,由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
5、裁定,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应当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保全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6、起诉期,在诉前申请保全的,申请人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应当在30日内起诉或者申请仲裁。
二、申请财产保全的费用是多少?
诉讼保全,由申请人向立案法院申请或法院以职权决定,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
申请保全交纳的费用是依照该房屋的价值按比例计算的。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三、诉前财产保全的流程有什么?
①申请。诉前保全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可以驳回申请;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时也可以在诉讼中提出申请。
②财产保全的裁定。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在接到申请后,48小时内作出裁定。诉讼保全如果是情况紧急的,也应48小时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应当立即执行。
③财产保全裁定不得上诉,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但当事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④诉讼财产保全的解除。如果被申请人提供担保、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15天内未起诉的或者其他需要解除的情况出现时,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由于情况紧急不能采取强制措施的,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房屋财产保全时,应该依照该房屋价值按比例交纳保全费用。按照规定,财产保全所缴纳的费用不能超过5000元。申请财产诉讼保全时,申请人需要提供担保,担保的金额应与申请财产保全的金额相同。
以上就是关于诉前保全的前提是什么,诉前保全需要注意什么问题的全部内容,以及诉前保全需要注意什么问题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您。
版权声明:本文来自用户投稿,不代表【易百科】立场,本平台所发表的文章、图片属于原权利人所有,因客观原因,或会存在不当使用的情况,非恶意侵犯原权利人相关权益,敬请相关权利人谅解并与我们联系(邮箱:350149276@qq.com)我们将及时处理,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创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