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书拿到了怎么做
工伤认定书下来后,进行工伤鉴定,持鉴定结果,享受工伤待遇,得到工伤赔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认定书下达后多久做鉴定
一、工伤认定书下来后应该做些什么?
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
(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果是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承认,则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事实劳动关系)。
(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等。
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或期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可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填写《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表》,提交:
(1)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的复印件1份;
(2)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一寸照片2张;
(3)被鉴定人的病历、诊断证明、理化检验报告、CT、X光片等诊疗资料的复印件;
(4)其他。
工伤待遇。伤残包括:
⑴医疗费,
⑵住院伙食补助费,
⑶护理费,
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者月工资×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月份数不等),
⑸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重庆职工平均月工资标准×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月份数),
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伤残津贴,
⑺停工留薪期工资:治疗时间(不同伤情时间不同)×劳动者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
⑻后续治疗费,
⑼残疾辅助器具费,
⑽交通费等。
工伤认定书下来后,进行工伤鉴定,持鉴定结果,享受工伤待遇,得到工伤赔偿。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工伤认定书下来了下一步怎么走
在收到工伤认定书后,下一步应该采取以下行动:1.仔细阅读工伤认定书的内容,确保了解其中列明的工伤认定结果和相关权益。2.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可以考虑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3.如果工伤认定结果符合预期,应及时向用人单位或保险机构报告,并了解后续的赔偿和治疗程序。4.根据工伤认定结果,向医院或医生提供工伤认定书,以便获得相应的医疗服务和待遇。5.需要确保及时申请和接受相关赔偿金或补助,并与相关机构保持有效的沟通和协商。6.在康复过程中,积极参与康复治疗,按照医生的建议进行康复训练和康复指导。
工伤认定书拿到之后下一步怎么办
1、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当地标准发放。
2、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
3、如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或拨打12333咨询当地劳动部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二)醉酒或者吸毒(三)自残或者自杀(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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