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后不逮捕国家赔偿可以得到吗?
拘留后不逮捕国家赔偿可以得到。
【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拘留后不逮捕国家赔偿可以得到赔偿吗
1、拘留后不逮捕国家赔偿可以得到。
2、【法律依据】
3、《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4、(一)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5、(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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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后释放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法律主观:
刑事拘留释放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国家法律规定任何人不得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公安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之后,发现不应该拘留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被拘留人可以申请赔偿。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拘留后不赔偿会有什么后果吗
法律主观:
不赔偿。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人员,不等于无犯罪,有些轻微,不构成逮捕,根据治安处罚法,有些证据不足,补充调查,也不能批准逮捕,因此,不是所有不批准逮捕人员都能得到赔偿,只有确认无罪,才能得到国家赔偿。
刑事拘留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刑事拘留是不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除非是违法程序采取拘留,如未经审批,办案人员擅自决定的,这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或者前面也都是依法审批的,但如果拘留超过了时限,一般是37天,同时后来又撤案、不起诉或无罪的。这二个条件如果同时满足时,是可以申请郭嘉赔偿的。实际上这种情况是很难同时发生的。一般正常情况下依法律规定的程序,履行法定的审批手续后,依法采取拘留措施的,且在规定期限内变更强制措施的,最多的情况就是刑事拘留期限届满后报检察院批捕,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后变更取保候审的,这种一般是不赔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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