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怎么做账 保险做账讲解
1、公司收到的保险费通过管理费用-保险费科目核算。
2、具体账务处理是。借:管理费用-保险费贷:银行存款
3、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的内容有:公司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业务招待费、税金、技术转让费、无形资产摊销、咨询费、诉讼费、开办费摊销、上缴上级管理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董事会会费、财务报告审计费、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以及其他管理费用。
公司给员工买的商业保险赔付给谁
公司以购买商业保险形式提供给职工的商业保险待遇,属于职工薪酬范围,应计入相关资产或成本费用。公司给员工购买的商业保险应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保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员工保险怎么做账务处理
职工保险怎么做账1、计提企业负担的保险费时:
借:管理费用等(根据职工归属部门计入对应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费(单位部分)
2、从工资中代扣职工个人负担社保部分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收款——社保费(个人部分)
3、缴纳企业负担社保部分及代扣职工个人社保部分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费(单位部分)
其他应收款——社保费(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社会保险费是指在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过程当中,雇员和雇主按照规定的数额和期限向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缴纳的费用。社保费分为单位承担部分及职工个人承担部分,职工个人承担部分由企业在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并由企业进行统一缴纳。
工伤保险怎么做账
企业员工工伤保险应由企业进行计提、缴纳,具体会计分录为:
1、计提工伤保险费时:
借:管理费用——工伤保险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伤保险
2、缴纳工伤保险费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伤保险
贷:银行存款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员工工伤保险如何做账务处理?
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员工在工作中遭受意外伤害时获得国家和社会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员工工伤保险怎么做账?就该问题,本文将作详细解答。
员工工伤保险的账务处理
企业为职工上保险了,应做以下账务处理:
1、发生工伤事故后,向职工垫付医药费,会计分录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2、保险公司或社保赔付公司垫付药费时,属于全额赔付的,做以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
3、不属于全额赔付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管理费用
贷: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
企业没为职工上保险,全额报销工人药费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工伤保险赔偿范围
工伤保险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内工资为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停工留薪期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关系解除时,工伤保险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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