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中止期从哪天开算
保险合同中止是从投保人未缴纳保费的那天开始到之后的60天,如果断缴满60天那么保险合同中止。
例如投保人于2019年10月1日开始断缴,那么如果在2019年12月1日之前投保人仍然未缴纳保费那么保险合同中止,中止日期为2019年12月1日。
保险中止期多久可以续保
不会超过2年
“法律分析:保险合同的中止期一般不会超过2年。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3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6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保险合同就会进入中止期。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2年补交保险费或未与保险人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拓展资料
保险合同的中止期是指保险合同生效后,因为某种原因使保险合同的效力处于暂时停止的状态,即等于保险合同暂时失效,在保险合同的中止期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不负保险责任,不支付保险金。
(1)宽限期结束仍未交费
我国《保险法》对投保人交纳续期保险费有宽限期的规定,宽限期从合同约定的交费期的次日零时起到第60日的24时止,如果在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要扣除投保人所欠保险费及利息。如果宽限期结束投保人仍未交费的,从次日零时起合同效力中止。
(2)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不足以垫交其应付的保险费和利息
有的保险合同中保险人与投保人约定“保险费的自动垫交条款”,即如果投保人在宽限期内没有交纳续期保险费的,则以宽限期结束时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垫交其应付的保险费和利息,使保险合同继续有效。当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不足以垫交其应付的保险费和利息时,合同效力中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导致其伤残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第四十六条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保险60天宽限期从哪一天开始算
保险60天宽限期是指从保险到期后的第一天开始计算,60个自然日止。保险60天宽限期是保险公司对于投保人未能按照缴纳续期保费所给予的宽限时间,在宽限期之内,保险合同有效,若宽限期期间出险,保险公司也会承担保险责任,当然,保险公司会从理赔的金额中扣除投保人欠缴的保费。
若是过了宽限期,则保单失效,但是投保人可以在宽限期过后的两年之内提起复效,若两年过了之后投保人仍旧未提起复效,则保单彻底失效。
【拓展资料】
宽限期的意义:
《保险法》中对“宽限期”的解释如下:《保险法》中的宽限期是指分期支付保险费的保险合同,自首次缴付保险费以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3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每次保险费到期日起60天内为宽限期。
如果被保险人在宽限期内出险,保险合同仍然有效,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并支付保险金,支付的保险金扣除应缴的当期保险费。此期间缴付逾期保险费,不收利息。但是,一旦超过宽限期,对于客户来说,会导致保障无法实现。我国《保险法》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规定,超过宽限期仍未支付当期保费的,保险合同中止,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两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这里特别强调中止和终止的概念,中止意味着客户和保险公司达成一致,补交所欠保费及利息,即可恢复合同效力,但是保单一旦终止,是不能恢复效力的,只能做退保处理。
一般来说,保险的宽限期是指保险公司对投保人未按时缴纳续期保费所给予的宽限时间。
宽限期内,即使未支付续保费,本保险合同仍然有效。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仍承担保险责任,但所欠保险费应当在给付金额中扣除。
投保人在宽限期后未能足额支付续保费,保险合同将终止。保险中止后,只有提出恢复保险效力的建议,保险效力才能恢复。
在宽限期(一般为30天或60天)内保险合同仍然有效,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仍予负责,但要从保险金中扣除所欠的保险费。如果宽限期结束后投保人仍然没有缴纳保险费,也无其他约定,则保险合同自宽限期结束的次日起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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