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派人员在双休日期间是否属加班
外派人员在双休日期间是否属加班应当具体分析,劳动者主张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法》第41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
公司让我们双休日出差怎么办
这当然算加班啊,因为双休日是我们规定的休息时间,在这个时间去出差的话,就属于加班了,我们是可以向公司要求加班费的。
人们辛苦工作一周,最希望的就是过双休日,如果在这个时候,公司突然安排员工去出差,那员工就得不到更好的休息,所以员工是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的,一些公司为了称和刘颖员工的工作时间,连双休日都不会让员工去休息,他们认为员工就必须一直为他们工作,不能有休息的时间,只要有休息的时间,就是在偷懒,这样的公司根本不会有更好的发展,因为他们根本不懂得心疼自己的员工,认为员工都是机器人,什么时间工作都是可以的,他们根本不会累。
如果公司有出差的打算,一定要提前告诉员工,让员工有一个准备,这样员工也可以提前安排其他的事情,同时公司也要给员工支付相关的加班费,这样员工才会觉得自己的付出是值得的,这样在工作的时候才会更加有动力。
如果公司安排员工在双休日出差,那么公司就要给员工支付相关的加班费,或者另外安排时间让员工去轮休,这样才能让员工得到最好的休息,因为按照相关规定,员工每天的工作时间不能超过八个小时,每周的工作时间不能超过40个小时,所以让员工双休日去出差的话,这属于加班行为,公司是必须要给员工支付加班费的,如果公司没有给员工支付相关的加班费,那么就要给员工另外安排休息时间,让员工去好好休息,这样员工的工作效率才会更好。
如果公司在安排员工双休日出差之后,什么都没有说,什么都没有做,那么员工是可以到劳动部门去举报的,并且还可以要求公司作出相关的赔偿。
外派人员在双休日期间是否属于加班工作
法律分析:第一种情形,若该双休日劳动者有证据证明提供了劳动,应该认定为加班,用人单位要么安排补休,要么支付加班费。第二种情形,若该双休日劳动者并未提供劳动,而是处于休息状态,尽管在出差地休息的质量与在居住地休息有所不同,但毕竟未为单位创造任何效益,因此该双休日不算加班,用人单位不需要另外支付加班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出差途中逢节假日算加班吗
问题一:出差,路上坐车时间如果不在上班时间的算加班吗,劳动法有没有明确的规定呢? 20分 加班是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或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即是工作时间在休息时间中的延伸。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此后颁布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则修订为:“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即在一般情况下,劳动者的每日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超过40小时的
,便已具备认定加班的时间条件。但简单地以时间多少或时间经过为认定标准,既不利于调动劳动者的主观能动性,也不利于企业效益的提高和正常发展。
故要确定是否为加班,并不能完全、单纯地以时间作为认定标准,而还必须要以特定的工作内容为支撑,需要考察超过时间部分的行为对工作的有效性和目的性,需要考虑是否符合劳动合同中的加班约定,是否经过相应的审批,劳动者是否没有获得轮休、补休或其它休息方式,是否实际提供劳动及行业或岗位劳动特点等因素。
而出差在外:虽然在途时间不能自由支配,但期间只是乘车,并无实际工作内容,也没有实际提供劳动;二是在途时间对公司不属于生产经营,并不能产生生产经营的效益;三是在坐车时,可以照常休息。
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也是均将出差的在途时间、上下班在路上的时间、为工作而进行的准备时间、只在上班地点呆着无所事事等,排除在加班之外。
问题二:双休日出差到底算不算加班 劳动者在双休日出差期间,是算加班的,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其2倍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2倍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2倍工资。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申请劳动仲裁可以追讨两年前的加班工资,但是需要劳动者承担全部举证责任。
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
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证明加班时间方面的证据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审批单、加班通知、监控录像、证人证言、加班时所做工作形成的书面文字记录、电子邮件等。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问题三:劳动法星期天出差途中是否有加班费 您好,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因此,若周日因公出差加班,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加班费,且加班工资须按200%计算。
问题四:出差途中算不算上班 50分 这实际上要看公司的人事管理是怎么定的,正常一般公司周末出差可以算正常的8个小时为厂效加班,当然还有相应的出补贴。看出差地是几类城市了。
问题五:对于周末出差是否为加班,及如何计算加班费,有没有什么法条进行规范呢? 出差也是单位给员工安排的工作,那么理应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如果是周末的话应当支付2倍工资或者安排倒休。有的公司会在规章制度中明确出差的一些补助或奖金,但这些不等同于加工工资。
以上说的是你执行标准工时的规定,如果你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是不定时工作制,那么则没有加班费。综合工时一般不会出现在你说的这种情况中。
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问题六:外地出差期间,周六,周日算加班吗? 正常出差都算工作中,周六周天也算,不过如果时间长,公司可以用外派标准,这就有的讨论了,具体跟公司询问,说是让你出差就浮接当加班,外派的话看各个公司不同。
问题七:法定节假日出差在外地算加班吗?? 加班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要求职工在法定节假日或公休假日从事工作。因此出差在外适逢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是否应当支付加班费,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
若法定节假日劳动者提供了劳动,由于该工作日不是正常工作日,则根据《劳动法》规定,单位应当支付3倍工资;若法定节假日劳动者并未提供劳动,也就是说该日劳动者并未从事工作而是在休息,只不过是在出差地而不是在居住地休息,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并不是加班,用人单位不需要另外支付加班工资,则不能要求单位支付加班费。
问题八:节假日期间出差做路上的时间算加班吗 我们认为你们公司的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出差补贴、伙食补贴和加班费是属于不同的性质的。实际上,从通常的理解,因为出差,比一般在单位的劳动可能来说会比较吃力,所以单位会支付出差补贴或伙食补贴,但是加班费是双休日或法定假日的法定的报酬,用人单位不能通过单位自身的规定予以排除。
浙江东辰律师事务所胡律师
问题九:请教高手,员工出差途中算加班吗? 出差属于特殊情况的工作加班是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处者协商后,延长的工作时间。而你所说的情况并不符合加班的含义,不应计算其加班工资但是如果中间有节假日,要算三倍工资
问题十:劳动法出差来回路上算出勤吗? 劳动者在出差的途中、上下班的途中以及为工作进行的准备和收尾时间,并非用人单位安排其工作的时间,且该段时间内劳动者并没有从事具体的工作内容,因此不应当认定为出勤或加班。
但如果在出差的路途中出现相关的意外伤害,可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中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不仅包括职工从事具体工作任务的时间和空间,而且应当包括职工为完成工作任务所需要的、受单位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一切必要的时间和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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