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费的发放流程是什么
征地补偿费的发放流程是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收到土地补偿费后,应当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7条的规定召开村民会议,在所有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平均分配此款。
【法律依据】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地补偿款不给发放村民应该怎么办?
土地 征地补偿费 发放程序是直接发放: 1、土地是农民使用的,直接发放给农民。土地是农村 集体经济组织 所有的,发放给集体经济组织。 2、《 土地管理法 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费的所有者所有。 安置补助费 ,是国家 征收集体土地 后,安置被征收单位由于征地造成的多余劳动力的补助费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征地补偿款不给发放村民应该怎么办?
法律主观:
关于征地补偿款发放程序规定为:
1、公告。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乡(镇)、村予以公告。
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3、公告、征地补偿方案。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4、争议的处理。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则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5、补偿费用的支付。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农村征地补偿款发放流程
一、国家征地补偿款发放流程:
(一)告知征地情况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二)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
(三)组织征地听证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四)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件必备件附征地卷一同上报。
(五)公开征地批准事项
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省国土资源厅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征地批准事项。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在被征地所在村、组公告征地批准事项。
(六)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政府批准后应按法律规定的时限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时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协同农业、民政等有关部门对被征地集体组织内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二、征地补偿款的计算方法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综合上面所说的,只要所有条款都是合理合法的,就会很快的发放下来,因此,征地补偿款发放程序 是怎么样的?就要看每一个地区的政策是怎么样的,各个地方发放的程序不一样,所以发放的时间也不一样,只要双方都同意所有的条款,补偿款是很快就会办理的。
三、安置补助费
安置补助费是国家征收集体土地后,安置被征收单位由于征地造成的多余劳动力的补助费用。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被征用的耕地数量÷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条 土地所有权人应当依据规划条件、产业准入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等,编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方案,并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形成书面意见,在出让、出租前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报市、县人民政府。市、县人民政府认为该方案不符合规划条件或者产业准入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等的,应当在收到方案后五个工作日内提出修改意见。土地所有权人应当按照市、县人民政府的意见进行修改。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方案应当载明宗地的土地界址、面积、用途、规划条件、产业准入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使用期限、交易方式、入市价格、集体收益分配安排等内容。
以上就是关于征地补偿费的发放流程是什么的全部内容,以及征地补偿费的发放流程是什么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您。
版权声明:本文来自用户投稿,不代表【易百科】立场,本平台所发表的文章、图片属于原权利人所有,因客观原因,或会存在不当使用的情况,非恶意侵犯原权利人相关权益,敬请相关权利人谅解并与我们联系(邮箱:350149276@qq.com)我们将及时处理,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创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