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两江是指哪两个地方
清朝两江是指江西省和江南省,清朝的地方行政制度实行的是督抚制。当时全国划分为23个省,每个省设一名巡抚,为主管一省民政的最高长官。总督权力比巡抚大得多,但与巡抚之间没有直接的隶属关系,总督和巡抚都是对上直接听命于皇帝。
清朝(1636年-1912年)是中国历史最后一个大一统封建王朝,传十二帝,享国276年。1616年,建州女真部首领努尔哈赤建立后金。1636年,皇太极改国号为大清。1644年明朝灭亡,驻守山海关的明将吴三桂降清,摄政王多尔衮率领清军入关,同年顺治帝迁都北京,从此清朝取代明朝成为全国统治者。
清朝两江总督是几品官还有哪些总都都是几品各管辖哪些地方
两江总督是【从一品】官员
理由:
两江总督是【加衔总督】,故属【从一品】。
而一般的不加衔【总督】属【正二品】。
两江总督,正式官衔为总督两江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操江、统辖南河事务,是清朝九位最高级的封疆大臣之一,总管江苏、安徽和江西三省的军民政务。由于清初江苏和安徽两省辖地同属江南省,因此初时该总督管辖的是江南和江西的政务,因此号两江总督。
当时全国设八大总督,分别为直隶、两江、闽浙、湖广、陕甘、四川、两广、云贵总督。
总督权力比巡抚大得多,但与巡抚之间没有直接的隶属关系,总督和巡抚都是对上直接听命于皇帝。不同的是总督可以管数省,侧重军事,巡抚只管一省,侧重民政。
备注:
从一品
少师、少傅、少保、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协办大学士、尚书、左右都御史、【加衔总督】、荣禄大夫
正二品
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总督】、内务府总管、加衔巡抚、河道总督、漕运总督、资政大夫
清朝两江总督顺序
任/署时间 名字 籍贯 备注
1665-1668 郎廷佐 汉军镶黄旗人
1668-1673 麻勒吉 满洲正黄旗人
1673-1681 阿席熙 满洲镶红旗人
1681-1684 于成龙 山西永宁州人
1684-1687 王新命
1687-1688 董讷 山东平原人
1688-1694 傅拉塔 满洲镶黄旗人
1694-1698 范承勋 汉军镶黄旗人
1698-1700 张鹏翮 四川遂宁蓬溪金桥乡人
1700-1706 阿山 满洲镶蓝旗人
1706-1709 邵穆布 满族
1709-1712 噶礼 满洲正红旗人
1712 郎廷极 汉军镶黄旗人 郎廷佐之子
1712-1717 赫寿 满族
1717-1722 长鼎 满族
1722-1726 查弼纳 满洲正黄旗人
1726-1730 范时绎 汉军镶黄旗人 范承勋之子
1730 史贻直 江苏溧阳人
1730-1732 尹继善 满洲镶黄旗人
1732-1733 魏廷珍 直隶景州人
1733 高其倬
1733-1737 赵宏恩
1737 庆复 满州镶黄旗人
1737-1739 那苏图 满洲镶黄旗人
1739-1740 郝玉麟 汉军镶黄旗人
1740-1741 杨超曾 湖南武陵人
1741-1742 那苏图 满洲镶黄旗人
1742-1743 德沛(宗室)
1743-1748 尹继善 满洲镶黄旗人
1748 策楞 满族
1748-1751 黄廷桂
1751-1753 尹继善 满洲镶黄旗人
1753-1754 鄂容安 满洲镶蓝旗人
1754-1765 尹继善 满洲镶黄旗人
1765-1779 高晋 满洲镶黄旗人
1779-1786 萨载 满洲正黄旗人
1786-1787 李世杰
1787-1790 书麟 满洲镶黄旗人 高晋之子
1790-1791 孙士毅 浙江仁和人
1791-1794 书麟 满洲镶黄旗人 高晋之子
1794-1795 富纲 满族
1795-1796 福宁 贝子永固包衣
1796-1797 苏陵阿 满族
1797-1799 李奉翰 汉军正蓝旗人
1799-1803 费淳 浙江钱塘人
1803-1805 陈大文 河南杞县人
1805-1809 铁保 满洲正黄旗人
1809 阿林保 满族
1809-1811 松筠 蒙古正蓝旗人
1811 勒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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