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椎骨折工伤认定程序怎么进行
认定程序如下:
1、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单位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单位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骨折工伤认定几级
发生工伤事故后,申请工伤认定之后才能享受工伤待遇,但是有些工伤职工却不知道如何进行工伤认定。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工伤认定的流程,以及工伤认定的标准。
一、工伤认定流程
(一)准备材料
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没有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有争议时提交);
2.受伤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工伤职工受伤后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其它能证明属于工伤的相关证明,如外出工作的“出差通知书”等。
(二)提出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在职工发生工伤之日或者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或者单位不申请的,工伤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登记,并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等有关须知和材料。
(三)作出认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过审查,认为应该受理的,出具《受理通知书》;认为不应当受理的,出具《不受理通知书》。调查核实后,认为事故伤害属于工伤的,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
二、工伤认定标准
【拓展资料】
(一)应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包括: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视同工伤的情形包括: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腰椎骨折如何工伤认定
法律分析:流程如下:
1.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申请。位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单位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
2.提交材料。包括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
3.受理。对于工伤认定未能提交充分资料,同时在行政机关发出补正通知书后规定时间内未能做出补正的,工伤认定机关理应不受理。反之则受理。
4.调查审核。
5.作出认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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