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抚养协议的主体有什么规定
遗赠抚养协议的主体的规定有:
1、《继承法》第三十一条,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遗赠的权利。公民也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遗赠的权利。
2、《遗赠扶养协议公证细则》第五条,扶养人必须是遗赠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组织,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履行扶养义务。另外,遗赠扶养协议的顺位高于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如果需要进行公证,要求双方当事人到公证处办理公证。遗赠人确有困难,公证人员可以到其居住地办理。
遗赠扶养协议是什么意思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赠扶养协议的签订人,除了扶养人之外,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也可以作为遗赠扶养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孙子能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吗知乎
法律主观:
孙子可以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吗 孙子可否 代位继承 爷爷奶奶的遗产,首先要看爷爷奶奶生前有没有立 遗嘱 ,如果说,就要以遗嘱为准(如果对此遗嘱有异议,可以跟立遗嘱人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有公信力的第三人调解,调解和协商无效的,还可以诉讼解决。)否则就进入 法定继承 ,在这种情况下,孙子是可以代位继承的。 发生代位继承应具备4个条件: 1、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2、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3、代位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亲属; 4、代位继承只能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不适用于继承,且须以继承人未丧失为前提。 因此孙子能够继承祖父的遗产,但是前提是在法定继承中,父亲死亡。 遗赠 扶养 协议签订注意什么 遗赠扶养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协议的各项规定。被扶养人对协议中指明的财产,在其生前可以占有、使用,但不能处分。如果遗赠的财产因此而灭失,扶养人有权要求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并要求补偿已经支出的扶养费用。扶养人必须认真履行 抚养 义务。如果扶养人不尽扶养义务,或者以非法手段谋取被扶养人的财产,经被扶养人的亲属或有关单位请求,人民 法院 可以剥夺扶养人的受遗赠权。 在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扶养主体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集体组织;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要真实,协议条款要完备,内容应明确具体写出遗赠扶养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 3、遗赠内容应写明遗赠财产的名称、数量、处所,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可能很多人对于隔代的一些继承方面的问题并不是特别的了解,但实际上我们国家规定的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其实并没有孙子孙女的,但是如果发生一些特殊情况,有代位继承的条件之下可以发生代位继承有问题需要沟通解决,要是对于其中内容有不太清楚也希望进一步了解,建议您及时寻求 在线律师 的的帮助。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遗赠扶养协议是法律强制性规定吗
法律对遗赠扶养协议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在遗嘱中附加义务,如果继承人接受遗嘱,那么就必须履行遗嘱中的义务。如果不履行义务的,那么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取消之后,这部分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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