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可以做伤残鉴定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规定,“评定时机应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
根据我们实践经验,伤残鉴定的时机很重要,伤残鉴定的鉴定时间过早或过晚对我们都不利,一般情况下要受伤后6个月左右进行伤残鉴定,但要根据具体伤情具体分析。
伤残鉴定一般在受伤后多久才能做
一、伤残鉴定一般在受伤后多久才能做
1、伤残鉴定一般在受伤后一个月左右做。治疗终结后做,一般为出院后一个月左右。如有安插钢板、钢钉的内固定,为内固定拆除后一个月左右。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经验性做法是腿部伤害3个月,头部伤害的6个月后到鉴定部门咨询具体的鉴定时机。
2、法律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第八条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二)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二、伤残等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1、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
2、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
3、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
4、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伤残鉴定什么时候才能做有何法律规定
一般来说,伤残鉴定应该在医治期满、痊愈后或者医学治疗无效、残障程度稳定之后进行。也就是说,在患者的病情稳定之后,可以进行伤残鉴定,以确定患者残疾的程度和相关的赔偿标准。
伤残鉴定是指专业的医学鉴定机构或专家对患者进行医学检查和评估,并根据专业标准和评估结果制定出相应的鉴定意见和证明文件,以便相关的赔偿和救济机构认定和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和不同的赔偿标准可能对伤残鉴定的要求有所不同,因此如果您需要进行伤残鉴定,最好先向当地的人民法院、医疗卫生部门或相关的保险公司咨询,了解当地的相关规定和流程,以免因为缺乏相关信息而误导您的鉴定和救济请求。
工伤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可以做了
没有时间限制。劳动者进行工伤伤残鉴定没有时间限制。工伤伤残鉴定又叫劳动能力鉴定,越早鉴定对劳动者越好。一般情况下,工伤认定后马上可以做工伤伤残鉴定,劳动者或者单位有一方要对工伤认定不服,或者声明要去进行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则要再等60天。
工伤伤残鉴定是去医院做吗
1、工伤伤残鉴定不是去医院做,像工伤伤残鉴定需要向劳动部门申请,由劳动部门委托医院进行鉴定的。费用一般350元左右,由工伤保险或用人单位承担的;
2、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
(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4)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5)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6)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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