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劣药免于处罚是可能的吗?
销售劣药免于处罚不可能的。
《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构成生产销售劣药罪
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 会受到的处罚可以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确定: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销售劣药处罚标准
法律主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75条规定: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药店的行为将定性为出售劣药,执法部门会对该店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劣药的药品。
销售劣药的处罚
法律分析:销售劣药罪的处罚为: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所称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劣药的药品。
生产销售劣药的处罚规定
销售劣药的处罚规定如下:
如果销售劣药,危害不大,则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相当数额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除没收非法所得并罚金外,可能会吊销经营许可证。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影响的,可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可以判处无期徒刑。
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的。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的。药品申请注册中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销售劣药罪是法律的一种,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42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生产、销售劣药罪,是指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明知是劣药而进行生产、销售,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
在认定这类案件性质时,要注意区分生产、销售劣药罪与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界限,关键在于两点,一是犯罪对象不同,一为假药,一为劣药。二是犯罪形态不同,生产、销售劣药罪是实害犯,生产、销售假药罪是危险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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