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病种门诊报销应提供哪些材料
特殊病种门诊报销应提供以下这些材料:
1、填写《医疗保险职工医疗费申报明细表》并签章;
2、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票据及处方;、
3、门诊病历本、特殊病门诊病历本及相关记录复印件;
4、因急诊或医保中心批准转往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人员和异地安置人员报销需另提供医疗费明细、处方、长期医嘱、临时医嘱;
5、《特殊规定病种审批表》复印件。
特殊病种门诊报销需要什么材料
特殊病种门诊报销材料如下:
1、填写《医疗保险职工医疗费申报明细表》并签章;
2、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票据及处方;
3、门诊病历本、特殊病门诊病历本及相关记录复印件;
4、因急诊或医保中心批准转往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人员和异地安置人员报销需另提供医疗费明细、处方、长期医嘱、临时医嘱;
5、《特殊规定病种审批表》复印件。
特殊病种门诊报销比例是一个医保年度内,特殊病种门诊起付线400元,符合规定治疗范围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与普通住院待遇相同。
享受特殊病种治疗医保待遇有:
1、恶性肿瘤治疗,指门诊就医中发生的化疗、放疗、内分泌特异治疗、细胞免疫治疗、同位素治疗、介入治疗,中医药门诊治疗相关费用,门诊发生的恶性肿瘤治疗相关的药品、手术、检查费用;
2、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
3、器官、组织移植术的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术后抗排异治疗;
4、精神分裂症、抑郁症、躁狂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儿童孤独症、双向情感障碍、中重度阿尔兹海默症的专科治疗;
5、系统性红斑狼疮治疗;
6、再生障碍性贫血治疗;
7、血友病治疗;
8、肺结核治疗。
特殊病种的门诊报销是不设起付线的,而且一般可以按照患者实际支付费用的75%的比例来计算补偿,如果超过了年度限额医保的话,则不予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特殊门诊办理需要哪些材料最新规定
申请人前往特殊病种门诊办理;经二级以上综合性(或专科)定点医院相关专业的主治(含主治)以上职称医师填写,医保办审核盖章的《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申请表》;相关病历资料(近三个月以上就医资料);提交《特殊病种门诊申请表》、《医保手册》、相关病历资料等文件;符合条件的,发《特殊病种门诊专用病历》。根据门诊就医和医疗费用支出特点,积极探索总额预付或按人头付费等费用结算办法。充分发挥医疗保险集团购买的优势,采取定服务机构、定服务项目、定考核指标、定结算标准、定支付办法等方式,探索就医、支付、结算一体化的门诊统筹综合管理办法,有效控制门诊医疗费用。
职工医保特殊医疗项目门诊如何结算?
1、参保人凭特定病种门诊卡和社保卡或身份证原件到 市范围指定的门诊部或医院就医,在门诊结算时直接记账。
2、报销比例。特定病种门诊无起付标准,指定目录范围内报销比例与住院相同,即在职的报销比例为三级医院80%,二级医院85%,一级医院91%。
3、患有多种特定病种门诊病的参保人,最多选择其中 3 个病种享受相应的门诊医疗待遇。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国家规定门诊病假最多开几天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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