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对方违约可以强制执行吗?
协议离婚对方违约不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离婚协议不属于法律文书。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执行机构负责执行下列生效法律文书:
(1)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2)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
(3)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有关规定作出的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裁定。
(4)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
(5)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
(6)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离婚协议有效吗,对方不履行怎么办
离婚后对方不履行协议怎么办
1、胜诉之后,如果一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3、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4、如果男方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5、《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离婚协议对方不履行支付怎么办
一、离婚协议对方不履行怎么办
1、协议离婚后一方若不履行或不正当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财产分割义务,另一方可以以离婚协议为依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协议离婚后一方若不履行或不正当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财产分割义务,另一方可以以离婚协议为依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有人认为,既然离婚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那在一方不按约定履行义务时,另一方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就行了,没必要再起诉。但是,离婚协议对当事人存在法律约束力并不代表其具备当然的法律效力。离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仅对其进行的是形式上的审查。在未经法院依法确认其效力之前,就不能认为其当然合法、有效。所以,除了法院的判决、裁定、调解。仲裁机关的裁决、经公证的债权文书等中的财产部分可以强制执行外,其他文书在未经有权部门依法确认其效力之前,不能直接申请执行。
2、如果是经法院判决、调解的离婚协议书,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二、离婚时签订的离婚协议,还能反悔吗?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在离婚后一年内可以反悔,可以请求变更或撤销该协议,如果确实存在法定的协议无效的情形,则协议归于无效;如果不存在,则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会被法院驳回。但是如果协议离婚分割财产完毕后,时间超过一年的,人民法院将不再受理。
对于离婚时遗漏夫妻共同财产没有分割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离婚时无法处理的财产,尤其是离婚时没有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房屋,离婚时如果双方没有达成一致的处理意见,那法院就依法暂不处理,直到离婚以后拿到房产证了,任何一方可以进行起诉要求离婚后财产分割。离婚时因为某种原因,双方没有处理的财产,那么任何一方都也可以在离婚后的任何时间,提出再次分割。
《离婚协议书》关于财产权属分配的变更或归子女所有的约定,即便带有赠与性质,也不同于普通赠与,不得以未办理权属变更登记为由主张撤销。因此,建议当事人在签署此类协议时,应当慎重考虑,谨慎作出决定。
协议离婚可以起诉强制执行抚养费吗
一般是不可以申请离婚协议强制执行的;法院有权强制执行的是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离婚协议书不属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司法文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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