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拘国家赔偿法律有哪些规定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拘留可以国家赔偿吗
如果拘留。错误违法,将有权获得国家赔偿,否则再不能获得国家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7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权合同赔偿的权利。依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的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该条该款的规定,有权获得国家赔偿。
刑事拘留国家赔偿的条件
我国《 国家赔偿法 》对 国家赔偿 的起赔时间有明确规定: 第三十七条赔偿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 赔偿请求人凭生效的 判决书 、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 赔偿金 。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的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支付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赔偿金。 对于未超期的 羁押 时限是否计入赔偿天数的问题,新国家赔偿法没有明确规定。比如,侦查人员依照 刑事诉讼法 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李某采取了 刑事拘留 措施,合法拘留羁押期限为37天,但在第38天时侦查机关发现 犯罪嫌疑人 并非李某,遂对李某作出撤销案件的处理。 假如李某提起国家赔偿,那么赔偿天数是38天还是1天针对此问题,有两种处理意见,一种认为应当从羁押之日起计算赔偿天数,另一种认为合法羁押期限不应计入赔偿天数。 从国家赔偿法的性质看,它是一部受害人的权益救济法,救济权益的宗旨决定了不论职权行为违法还是合法,只要发生了实际损害后果,受害人就有权获得赔偿。从受害人的角度讲,全部的羁押过程都对其造成了人身权的损害,因此国家必须对羁押全过程承担责任。 刑事拘留国家赔偿吗可以参考以上规定
刑事拘留是否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刑事拘留,后查明案情,撤销案件,并宣告无罪释放的,不追究任何刑事责任的,当事人有权主张自己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力。刑事拘留后,发现被逮捕的罪犯不构成犯罪,即使公安机关撤销案件,但已对罪犯本人产生了很大影响,因为刑事拘留不是普通拘留,有可能会对犯人的生活本身造成很大的影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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